摘要

<正>闽政文〔2021〕599号漳浦县人民政府:你县《关于漳浦县2021年度第七十七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请示》(浦政地〔2021〕16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将漳浦县境内农用地27.8410公顷(其中耕地25.7456公顷)、未利用地0.0989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征收漳浦县杜浔镇北坂村水浇地11.5265公顷、其他农用地0.3726公顷、未利用土地0.0210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