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甘肃省防震减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由甘肃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1998年9月28日通过实施。于2011年7月29日甘肃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一次修订通过,并于2011年10月1日起实施。《条例》实施以来,在中国地震局和甘肃省省委省政府的双重领导下,甘肃省防震减灾事业迅速发展,地震监测预报工作基础不断夯实,地震监测预报水平得到大幅提升,在防御与减轻地震灾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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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甘肃省地震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