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罪止"是唐律中典型的表述形式,其出现于律文中皆与具体刑种、刑等连用,指示了立法针对犯罪行为所设之量刑上限。作为立法技术的表现形式,"罪止"之设将司法官吏针对具体犯罪行为的量刑限定于明确的范围内,即立法根据犯罪行为的不同情节规定了确定的刑种与刑等,并将刑等累加的计算标准一并规定于条文当中。律内涉及"罪止"的条文包括立法的直接规定与引述直接规定两类,未出现具体表述的条文中也通过技术性手段直接表现出立法意图。律设"罪止"表现出对于犯罪者的慎刑和对于司法官吏裁判权力的控制,两者统一于维护中央集权和专制皇权的基本逻辑,即维护"王法"的确定性与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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