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际红会在整个国际法领域内是比较独特的。它的性质和职能源于由国际社会订立的关于国际人道法体系的国际法律文件。尽管国际红会在性质上是一个非政府国际组织,但它被赋予以国际法人的身份,在执行其使命时可以直接与各国打交道,与战争或武装冲突中的各武装团体打交道,并在国际刑事司法机构中享有作证豁免的特权,在国际关系一定范围内享有法律人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