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吉政办发[2018]53号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长春新区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吉林省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省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