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危不救应否入罪,是一个典型的道德刑法化的问题。但是我们知道,法律是最低的道德,并非所有的道德都可以刑法化,道德刑法化有着严格的限制,回答这一问题理应根据道德刑法化的基本要求加以判断分析。对于这一现象,国外早已有国家将其刑法化,但是最后的实践操作存在重重困难,写入刑罚的规范被架空,实际的调整结果差强人意。不论是从基本法律理论分析,还是对已有立法效果的考察,都说明了见危不救的行为目前还不应当被犯罪化,受到非难。减少乃至彻底杜绝这种现象,我们更需要的是非犯罪化的解决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