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污点证人制度以其所具有的独立价值对刑事诉讼活动产生积极作用,被许多国家和地区所采纳。通过对我国司法实践现状的分析可知,虽然我国尚未在规范层面肯定污点证人作证豁免制度,但适用该制度能够满足我国当前司法实践追诉犯罪的需求。为促进该项制度在我国的良好运行,可以从污点证人的适格性规则和监督保护机制两方面入手,构建我国污点证人作证豁免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