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犯罪行为不得不依赖于公安厅长的批示才得以揭露并进入司法程序,当依法审判还不得不接受上级政法领导的指示与要求,司法秩序与制度正义就难以期待。即便在习水性侵害案的最终裁判上能够实现大众心理所期待的实体正义,我们也不得不接受又一个权力失范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