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共同富裕不仅需要在政策上予以肯定,更要贯彻在法治的全过程中。“共同富裕”目前已经进入判决书中,但由于中国的司法过程无法进行法律解释,法官对共同富裕的援引仅仅具有修辞的效果,无法真正影响裁判的结果,因此探讨共同富裕的法治保障首先要从立法领域展开,通过立法、修法等过程将共同富裕从政策转变为切实可行的法律规定。本文以2021年来的立法为分析对象,关注作为政策话语的共同富裕如何进入立法之中,进而揭示出政策与立法的互动关系:一方面,共同富裕是立法规划中的重要选题,也是立法准备中的重要考虑因素,无论在中央法规还是在地方法规层面,共同富裕都密集进入各种法律文本之中;另一方面,立法在吸纳共同富裕的政策话语时,不是毫无选择的简单复制,而是经过了法律语言的加工和再创造。法律文本中共同富裕的含义被重新界定,由此在政策与法律之间维持了一种政法互动,这种互动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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