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十九大提出,生态文明建设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百年大计,要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提升到前所未有的战略高度,而作为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典型的湿地修复工程,也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通过将淇河生态湿地保护区修复工程所产生的经济效益货币化,以会计4大假设之一的会计主体为理论根据,把鹤壁市政府作为会计主体,将湿地修复工程的产出作为资产,以货币化理论为基础,资产评估方法为补充,最终对此工程主体的产出进行量化分析,为今后生态工程经济效益的评价提供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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