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宁政办规发[2020]24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支持出口产品转内销的政策措施》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2020年12月21日(此件公开发布)支持出口产品转内销的政策措施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出口产品转内销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 16号),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保障外贸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支持外贸产品出口转内销,加快融入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制定如下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