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为国土景观遗产的统一性保护提供了契机。通过梳理意大利、法国、日本等业已进行的国土景观遗产保护立法与规划实践的国家经验,概括国土景观遗产的自然与文化价值,进而提出国土景观遗产系统的认知框架。从系统结构和要素关系的角度,将国土景观遗产系统分为由气候、地质、地表自然形态构成的第一自然性要素,由人类定居、迁移及生产活动塑造地表人工形态构成的第二自然性要素,以及由地表形态与具体族群精神映射构成的第三自然性要素。从分布空间及遗产价值的角度,将国土景观遗产系统归并为国土全域、区域、地方性的多层次体系。从研究理论及学术范式的角度,将国土景观遗产纳入景观的现时形态、演化过程、人文现象等解释路径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