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慈善信托具有独特的比较价值,对其给予税收优惠具有一定的必要性。但我国目前慈善信托税收优惠尚无完善的法律制度保障,与公益性捐赠税收优惠制度衔接不畅,在实践中存在慈善信托模式异化等问题,而且相关的反避税制度尚未建立,严重阻碍了慈善信托事业的发展。借鉴域外的有益经验,建议构建体系化的慈善信托税收优惠法律制度,对慈善信托税收优惠资格进行层次化认定,在避免慈善信托重复征税的同时加大税收优惠力度,并且构建以慈善目的为导向的反避税制度。

  • 单位
    华东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