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2010年12月11日,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局长刘绍武在公安部工作会议上称,"以前叫卖淫女,现在可以叫失足妇女。特殊人群也需要尊重。"(12月12日新华网)此言一出,争议不断。支持者认为,由"卖淫女"这种带有侮辱性和职业歧视性的称呼,改称为"失足妇女",不仅是人性的回归,也是对人权的尊重,多少算是一种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