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乡村治理经历了管制、善政和善治的三次转型。在当今社会怎样实现政府与乡村社会组织的合作成为善治得以实现的关键。本文结合广西宜州市"党领民办、群众自治"政策的实施效果,提出在农村划小自治单元,成立以自然屯与组为基础的党群理事会,可以有效解决行政村自治"空制度"运转、乡村善治缺少载体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