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2022年3月25日至4月25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西藏自治区开展了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于6月1日向西藏自治区反馈了督察情况,同时移交了3个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要求依规依纪依法进行调查处理。西藏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重要指示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