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政法权力是政法共同体为开展工作,依照国家宪法以及法律和党内法规所行使的权力。既有纵向"条"的形态,主要体现为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等国家机关的权力和党委政法委的权力,亦有横向"块"的模式,主要映射为以党组织为中心,包括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等形成的政法共同体的权力。在"条""块"关系上,政法权力主要围绕重要领导干部的任免和政法业务工作的实施展开互动,既呈现了一种领导、协调、监督、制约的复杂权力结构体系,也展示了鲜明的"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特征、一体多元和一中多体的体制特征和协同运作的高效性的实践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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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华东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