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晋政办发[2021]92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为贯彻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发展群众体育的意见》(国办发[2020]36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体育总局关于印发<"十四五"时期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社会[2021]555号),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