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百年来,供销合作社经历了曲折向前发展的历史——起步于中国共产党创立初期,解放战争时期形成了完整的组织体系,新中国成立后长期发挥为农村提供生产生活用品、收购农产品的功能和作用,改革开放以来成为农村最早参与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重要主体。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颁布后,供销合作社以"改造自我、服务农民"为改革总要求,以提升为农服务能力为改革根本,积极发挥带动、协调、指导等综合服务作用,形成了一批可推广、可复制的地方经验。但是面临自身改革与创新步伐相对滞后、政策与法治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的挑战,为实现2020年综合改革的总目标,供销合作社系统应加大改革与创新步伐和力度,打造中国特色的为农综合服务组织体系,全面增强联农、为农、务农的黏合力和服务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