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组织新制度主义者视制度为包含规则、规范和文化—认知等基本要素在内的有机整体。这种观点提示我们:大学学术权力的制度安排除应重视表层的制度规则外,还须注意其运行规范及相关文化—认知等深层次制度要素。学术权力的运行规范包括学术权力及其主体的主体性原则、权力行使的学术标准原则、权力主体间的平等性原则、权责对等原则和伦理原则;相关的文化—认知基础则在于对"大学何谓"、"学术何谓"、"学者何为"等基本问题的理解。从根本上讲,大学学术权力制度安排的确立须建基于大学文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