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环境容量的污泥产品土地安全施用量研究

作者:崔超; 熊建军*; 马富亮; 贾清棋; 白家云; 李海洋; 杨文彬
来源:中国给水排水, 2023, 39(01): 58-64.
DOI:10.19853/j.zgjsps.1000-4602.2023.01.009

摘要

以北京的土壤重金属背景值、2021年中心城区污泥产品质量均值为基础,从环境管理的角度,通过对标法、静态环境容量法和动态环境容量法分析了采用不同方法核算的污泥产品最大安全施用量、优缺点以及土地利用防控要求。结果显示:污泥产品以对标法核算,符合林地、园林绿化、土地改良、农用B级用途,具体用量按对应标准执行。静态环境容量法不考虑重金属衰减,其一次最大安全施用量为830.9 t/(hm2·a),10、30、50 a周期的最大安全施用量分别为83.1、27.7和16.6t/(hm2·a);动态环境容量法考虑重金属衰减,其5、10、30、50 a周期的最大安全施用量分别为247.3、163.6、118.3和114.7 t/(hm2·a)。基于环境容量法可知,北京地区污泥产品施用于土壤的重金属污染风险低、土地利用潜力大,重金属风险度依次为锌>汞>铜>镉>砷>铬>镍>铅。汞为安全风险防控关键元素,锌为生态风险防控元素。并提出了“以标准限值为底线,以环境容量为基线”的动态安全核算法,旨在指导不同土地利用方向的污泥产品施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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