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以《德国航空安全法案》第14条第3款和德国联邦宪法法院宣告本条无效的判决为切入点,介绍了德国为保障航空安全允许在特定情况下将被劫持航空器击落的法律制度,并且从刑法上论证了击落航空器行为的排除违法性和免责根据,对于我国完善航空安全的立法具有重要的借鉴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