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行政监管和司法救济是保护投资者利益和证券市场规制的两种重要手段。美国证券投资者因证券市场发生的虚假陈述而受到损失,必须通过诉讼索赔,此举就表明美国行政监管并没有发挥有效作用。美国司法救济也并没有发挥有效作用,美国法官并不支持证券投资者索赔,通过许多判例给投资者索赔设置重重障碍。美国法官别出心裁,想出各种理由判证券投资者败诉,相关判例又将相关理由确定为规则,其中一些重要判例在中国尚未得到关注。美国证券诉讼的司法实践与中国的专业人士和非专业人士的通常假定正好相反:证券投资者胜诉的概率甚小

  • 单位
    中国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