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马克思在推进其历史唯物主义理论时,并没有消解正义观念,而是在强烈的价值担当的承诺中,厘定了其阐发正义思想的独特路径,使其正义观念呈现出异质于自由主义正义观的几个重要特质:其一,马克思的正义观不是一种补救性的社会价值,而是在革命之问题意识下确立起来的思想规范;其二,马克思的正义观不是基于所有权的,而是基于"人的自我实现"的;其三,马克思的正义观不是超历史的,而是在历史性的视域内提出来的。马克思正义观这几个方面的特质并不是相互外在、互为他者的;相反,它们是内在关联、彼此融通的。把握马克思正义观的这些特质,需要我们有一种清醒的划界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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