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16周岁的小明是个高中生,喜欢跟一群初中生一起出入网吧。在网吧里,初中生小刚得罪了小明的朋友,小明便纠集一伙初中生对小刚拳打脚踢,导致小刚受伤。虽然小明没动手,但最终以寻衅滋事罪被判处刑罚。”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北京市丰台区法院刑庭副庭长王静刚刚讲完小明的案例,台下的300多名高一学生就唏嘘声一片。面对学生的不解,王静开始给同学们普及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