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20年6月至2020年7月期间,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共召开3次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和55次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地方性法规270件(含"新制定""修改"和"废止"),批准地方性法规和自治条例、单行条例292件(含"新制定""修改"和"废止")。这一时期,绝大多数地方的疫情得到有效控制,企业生产、群众生活逐步回归正常,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积极履职,除针对疫情防控暴露出来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公共卫生法治保障体系外,也在政治、经济、社会、民生、文化、环保等多个领域加快立法进程,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追求美好生活提供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