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22年版)》(以下简称“新课标”)指出,要让学生“通过感受、理解、欣赏、评价语言文字及作品,获得较为丰富的审美经验,具有初步的感受美、发现美和运用语言文字表现美、创造美的能力;涵养高雅情趣,具备健康的审美意识和正确的审美观念”。在三年级上册的教材中,编写者选用了多种类型的文章,旨在让学生通过语言文字的训练,运用多种感官,从多角度感受文学作品的美,从而丰富学生审美体验,提高学生用语言表现美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