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菲利普·罗斯一些作品中表现出的对犹太传统的反叛和对情欲的描写,使得他的伦理道德观念受到了质疑。而伦理关注的却不仅限于个体行为,更多的是社会个体与他人之间的关系。在后期小说创作中,罗斯放弃了传统道德批评的普遍性原则。没有简单的善恶、好坏评判,罗斯的伦理观念中引入了历史的维度。在犹太伦理问题上,罗斯更关心犹太人作为"他者"的地位和生存境况。在此观念影响下,罗斯后期小说创作结合了现代、后现代手法,呈现出范围更宽泛、主题更贴近生活、风格更适度等新现实主义特征,展现了后人文主义的道德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