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艺术表演团体一直是国家财政补贴的对象,补贴近年增长迅速,但是财政补贴的效率却不高,观众人次和演出场次一度下降得非常厉害。为此,2005年中国政府对包括艺术表演在内的文化部门发起了增量(非公有制资本准入)和存量(国有院团事业单位改企业单位)改革。本文使用1985—2017年艺术表演团体的财政补贴和演出收入、观众人次等中断时间序列数据来进行评估。研究发现:2005年政策干预前,艺术表演院团的财政补贴社会效率和经济效率逐年边际递减;干预后,财政补贴效率提高显著。但提高几乎悉数来自增量改革而非存量改革,这在经济效率上表现得更为显著。同时,不同体制的院团财政补贴效率不同,非公有制院团的补贴远远少于国有院团,但财政效率却明显高于国有院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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