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1986年我国将扶贫工作上升到国家政策层面,至今已经有30余年,2015年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吹响了扶贫攻坚的战斗号;2017年,实现1000多万农村贫困人口脱贫,28个贫困县摘帽,扶贫工作取得令世人瞩目的治理成果。但我国是人口大国,人口基数大,其次,农村人口多且情况复杂,贫困程度有深有浅,贫困原因各有不同,因而农村地区的贫困问题十分复杂。在农村扶贫工作中,基层干部对贫困地区情况接触最多,了解最深入,是国家与扶贫对象联系最直接关键的角色。要想消除贫困人口,首先要瞄准,但落实到具体扶贫工作中,依然存在诸多问题,例如:瞄准机制不精确、基层干部与扶贫对象的衔接不到位、扶贫考核机制流于形式等问题。本文从理念、制度、瞄准机制、技术等四个方面出发,探讨基层干部在扶贫工作中的行为与效果,试提出相应措施,为工作扶贫工作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