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西方世界把"自由主义"代议制民主设定为法治的前提,在把中国等国家列为法治的反面教材的同时,美国等西方国家的法治实践却争议频出。究其根源,西方法治理论陷入了四大误区:法治等同于自由主义、法治是制约政府无限权力的必要条件、法治能够克服人治的缺陷、法治保障了现代民主社会的公平正义。在这些错误观念的引导下,西方法治实践沦入了过度追求程序合法性、忽视实质正义的陷阱,失去了灵魂,国内党大还是法大的争论也陷入了这种境地。反观中国传统儒法思想,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程序合法与实质正义融合,而当下的中国法治承袭了这一理念。在建设社会主义与实现民族复兴的道德诉求下,中国的法治的未来注定是有灵魂的。只要党能够抵御来自腐败和精英主义的侵蚀,就可以继续承担它守护实质正义灵魂的责任,这种安排将继续受到人民拥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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