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女性尤其是职业女性的发展,并不是件非常容易的事。美国曾有一个著名的“布拉德韦尔诉伊利诺伊州案”,案中的布拉德韦尔全名迈拉·布拉德韦尔,是一名女性。她于1869年8月顺利通过伊利诺伊州法律考试,9月向该州最高法院申请律师资格,但遭到拒绝,理由是,上帝设计不同性别以从事不同范围的事,从事法律工作是属于男性的事,这差不多被视为公理。当立法机关赋予本法院负责颁发法律执照的权利时,并不期望从事法律工作的权利扩展到妇女。伴随着持续的努力,直到1892年迈拉才获得律师执照,伊利诺伊州还主动将执照的生效时间提早至1869年,即迈拉提起申请的那一年。100多年后,职业女性的发展变得更容易了吗?女性领导力真的得到职场的认可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