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民以食为先,食以俭为德。自2021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以下简称“《反食品浪费法》”)颁布实施以来,泉州市市场监管部门严格执行《反食品浪费法》,把反食品浪费作为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内容,积极营造“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社会氛围,极力劝阻食品浪费行为,依法纠正、查处了多起食品生产经营者浪费食品的违法行为,现集中公布一批反食品浪费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