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在从古至今的法治活动中,一直被视为治理的重点,因为其犯罪成本低,所以导致犯罪数量大。在社会生活相对简单的时代,盗窃行为的认定并不复杂,只要是秘密地窃取他人财物,即构成盗窃。但社会发展至今,现在对盗窃行为的认定并不能仅仅局限于“偷”,我们不能仅以是否秘密窃取,作为判断的唯一标准,现代社会的盗窃行为很多时候还会和抢劫、抢夺、侵占、诈骗等犯罪行为相交融。基于刑法保障人权、惩戒犯罪的属性,准确认定是否构成盗窃,是对广大法律职业工作者的一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