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与国际实践的普遍做法保持一致,它不仅承认当事人的意思自治,而且还赋予当事人意思自治以突出的重要地位,其具体表现在总则中的统领性规定;条文数量的比重;适用范围的扩展和适用制度的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