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马克思在大学学习至《莱茵报》工作期间实现了其早期的法哲学转向。但是在思想发展历程整体性的视域中,该转向的深刻内涵和深远意义被严重忽视。与传统视域不同,在思想结构整体性视域下,马克思早期的法哲学思想转向是一个集法的方法论转向、法的本质论继承和法的价值论超越的复杂过程,且该过程对马克思实现法哲学的思想立新和唯物转向产生重要影响。在方法论层面,马克思抛弃了康德的理想主义方法论而在黑格尔理性主义方法论中构建起法的形而上学思路;在本质论层面,马克思运用理性主义方法对法哲学的出场命题、原初命题和现实命题进行了分析,在继承法哲学传统命题中自由理念的同时,发展出自己独特的法哲学思想;在价值论层面,马克思对法的现实性提出质疑,并将人民性融入法哲学研究,从而实现了对传统法哲学思想的超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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