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自2013年相继启动区域碳排放交易市场试点,近十年试点运行为全国碳交易市场制度的构建积累了大量理论和实践成功经验,但也难免存在制度不足。研究发现,天津和重庆在碳配额总量控制及分配、交易主体激励规则、履约制度、碳排放核算及会计制度、碳金融创新方面均有待完善;而上海及湖北在碳配额机制、履约管理、碳价干预及碳金融创新方面的制度实践值得借鉴。从2020年前后出台的全国碳交易市场核心配套文件来看,碳配额总量设定及分配细则、碳交易及管理细则、应对碳价失灵的配套制度方面存在一定不足。应渐进式统一碳配额实施细则,分阶段逐步扩大碳交易行业覆盖范围,结合市场激励要素引入市场稳定储备机制及配额临时调整机制,完善碳金融创新制度和碳核查制度,以促进中国碳交易制度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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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 高等研究院; 北京师范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