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公民精神健康权的宪法保障

作者:陈裕; 黄莹莹; **; 张丽丽
来源:法制与社会, 2020, (09): 1-3.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20.03.236

摘要

随着近年来精神健康问题日益凸显,精神健康相比较心理健康而言是公民更高层次的需求,精神健康对于人的健康是至关重要的。公民精神健康权是一种具有生存权性质的社会权,被规定在一些国际公约和一系列的国际性宣言和声明。世界各国对精神健康的保护采取不同的方式,而我国现行的宪法没有明确规定公民精神健康权,一些有关公民精神健康权立法也不完善。要解决保障精神健康问题,公民精神健康权入宪应当成为公民精神健康权宪法保护的第一步,然后须完善相关立法,解决公民精神健康权的可诉性以及宪法诉讼监督机制,这样才能真正构建起我国公民精神健康权宪法保护的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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