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强调:“党中央认为,必须坚持不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举全党全社会之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强国必先强农,农强方能国强。要立足国情农情,体现中国特色,建设供给保障强、科技装备强、经营体系强、产业韧性强、竞争能力强的农业强国。”涉及“三农”的公证主要涉及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经营、四荒地承包经营、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农村房屋的继承、村民代表会议的召开等相关公证业务。这些问题与农村经济活动的基础形式相关,法律问题复杂,容易出现纠纷。公证作为重要的预防性司法制度,可以防微杜渐、规范法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