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在全球层面解决数字经济带来的税收挑战,OECD提出"双支柱"改革方案,并希望能在2021年年中前就数字经济征税方案达成共识,其中,支柱一主要解决新征税权与利润的重新分配,支柱二旨在通过最低税的设计解决遗留的BEPS问题。在此背景下,中国在深入研究、积极参与国际税收规则制定的同时,在国内税法的修订与储备、税收征管的衔接、涉税企业的应对等方面,均需作充分的前瞻性准备。本文针对"双支柱"方案的主要内容,对中国国内法、税收征管、企业层面应对提出相关建议。

  • 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