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同情伦理学虽有来自舍勒的命名和定义,但在伦理学史上却未见以"同情伦理学"作为一个伦理学流派或是某一流派下的子条目而出现的归类。这一思想形态是以休谟的同情探讨为源起,由同时代的斯密和卢梭发展推进,直至19世纪在叔本华的同情理论中达到顶点,随后走向了终结。在分析同情伦理学出现的伦理学思想史背景的基础上,我们通过界定这一思想形态在伦理学领域中的理论位置及其所探讨的基本问题,以期为同情问题提供一个专属的讨论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