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合作运动经历了从地方自下而上发展到中央自上而下的转变,其运作模式随国家权力的变化而变化。建政之初的国民党政权对于发展基础性权力的诉求,促成了合作运动的启动,意图以此种渐进的改良政策替代大革命时期的“农工运动”。而主张合作改良的地方政府官员实际掌控了合作运动的基本原则与发展方式,在限制国家有限参与的原则下,通过合作组织建立起国家进入乡村金融市场、渗透地方产业的制度化渠道。随着国际形势和国内政治格局变动,国民党中央通过强制性权力推动合作运动朝向强制与集权的方向发展以服务“安内攘外”的目标。合作社服务于土地分配的改革,并出现兼营化趋势以实现统制经济。合作运动的根本逻辑在于服务国家权力的发展需求,也由此呈现出激进化的趋势,并最终走向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