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农村普遍存在因异质成员侵入的变异农民专业合作社。经典农民专业合作社属农业产业横向一体化组织,变异农民专业合作社属农业产业纵向一体化组织,它们在组织属性、功能性质、控制结构、分配机制、利益关系等方面有着本质区别。变异农民专业合作社无法替代经典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功能和作用。尽管变异农民专业合作社对我国农业产业化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基于我国农村人多地少的特殊国情,要实现农民、农业、农村均衡发展,需要加强经典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通过家庭农户的合作互助促进家庭农场发展,实现我国农业适度规模、专业化生产和集约化经营,最终实现农村自我工业化和城镇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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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