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对于“商品过度包装”,网上通俗解释是:包装的耗材过多、分量过重、体积过大、成本过高、装潢过于华丽。“过度包装”这个提法,笔者查到最早出现于2002年的《清洁生产促进法》第20条第2款“企业应当对产品进行合理包装,减少包装材料的过度使用和包装性废物的产生”;2004年修订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18条更为细化,“产品和包装物的设计、制造,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清洁生产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