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病理组织学鉴定是命案诉讼活动中常用的鉴定方法之一,所形成的鉴定意见作为证据使用时,对于推导和确认命案的性质有着重要的指引及依据价值。但由于法医病理组织学鉴定在形成鉴定意见的过程中,没有国家发布的统一标准作为规范依据,因此,针对同一个命案的法医病理组织学鉴定,不同的鉴定机构或者不同鉴定人,出具的鉴定意见不尽一致的情况时有发生,对鉴定意见的质证和评价也缺乏衡量的标准或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