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2020年乌鲁木齐市HIV感染孕产妇母婴传播情况及影响因素分析

作者:孙尚贤; 钟素玉; 陈全洲; 贾新朝*; 王磊*
来源:中国艾滋病性病, 2022, 28(11): 1268-1271.
DOI:10.13419/j.cnki.aids.2022.11.09

摘要

目的 分析乌鲁木齐市HIV感染孕产妇所生婴儿母婴传播情况及母婴传播的影响因素。方法 在国家“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信息管理系统”中收集201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乌鲁木齐市HIV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婴儿的相关信息,分析HIV感染孕产妇一般人口学特征、HIV感染时期、用药方式、用药时间、孕期异常情况及暴露婴幼儿一般情况等因素,比较不同组间母婴传播率差异,并采用Logistic回归模型分析其相关影响因素。结果 共纳入412例HIV感染孕产妇,HIV感染孕产妇所生婴儿发生母婴传播14例(3.40%),其中2010-2015年母婴传播率为3.98%,2016-2020年母婴传播率为2.69%。HIV感染孕产妇应用抗病毒药物328例(79.61%),未应用抗病毒药物84例(20.39%),其中联合用药317例(76.94%)、单一用药11例(2.67%),孕期用药273例(66.26%)、产时用药55例(13.35%);孕期发生异常情况121例(29.37%)、孕期未发生异常情况291例(70.63%)。Logistic回归分析结果显示,HIV感染孕产妇孕期开始用药(OR=0.144,95%CI:0.035~0.591)、联合用药(OR=0.251,95%CI:0.079~0.799)是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的保护因素;孕期发生异常情况(OR=3.363,95%CI:1.141~9.909)是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的危险因素。结论 乌鲁木齐市发生HIV母婴传播情况处于全国平均水平,近几年HIV母婴传播率有所下降,在今后的工作中应重点关注HIV感染孕产妇孕期异常情况,加强HIV感染孕产妇孕期护理,进而减少孕期异常情况的发生,有效降低HIV母婴传播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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