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08年《大连会议纪要》的指导意见,制造毒品活动既包括非法用毒品原植物直接提炼和用化学方法加工、配制毒品的行为,也包括以改变毒品成分和效用为目的,用混合等物理方法加工、配制毒品的行为,如将甲基苯丙胺或者其他苯丙胺类毒品与其他毒品混合成麻古或者摇头丸的活动。近年来,国内地下制毒犯罪活动日趋严重,已经成为我国禁毒工作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