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教师专业伦理素养是指教师在专业实践中形成的、能够满足教育教学活动中复杂道德需求的能力和品质,它由伦理精神、伦理知识、伦理能力三部分构成。当前,教师专业伦理素养的缺失已成为一个重要的社会问题,原因在于:传统的教师教育课程体系无法支撑教师的专业伦理素养,规范取向的教师伦理评价规制了教师的专业伦理实践,教师伦理主体角色的湮灭放逐了自身的专业伦理自觉。新时代重塑教师的专业伦理素养,应以教师专业队伍建设的"四德"为旨归,"四有"为目标:以德立身,培育教师的专业伦理精神;以德立学,丰富教师的专业伦理知识;以德施教,发展教师的专业伦理实践能力;以德育德,提升教师的专业伦理反思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