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立法、普法、执法和司法四个方面剖析了互联网发展对我国法治化进程的影响机理,并借助面板工具变量法进行了实证研究。研究结果表明,互联网的发展对我国地区法治化进程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基于工具变量的稳健性检验结果也支持该结论。此外,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在互联网发展水平对法治化进程的影响中起到了正向调节的作用,当人均GDP高于62 317.65元时,互联网发展水平对法治化发展水平的影响最大。

  • 单位
    福建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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