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示范文书的向度考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司法适用的实践样态,发现核心价值观已逐步成为司法活动中的独特场景。尤其在论证说理的过程中,司法者借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价值判断、价值选择功能实现“事理”“情理”“法理”“文理”的有机结合。通过对示范文书的多维透视,司法者在优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适用的操作中,应瞄准“听众、论证、信息”三个维度。落实到逻辑重建的具体路径,司法者应当综合考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法律规范、案件事实之间的意义勾连,在充分展开法内叙事与法外叙事的基础上,借助语义修辞的运用实现“逻辑涵摄”与“内部正当”的二阶证成。从“事理”“论理”“尾部”入手,初步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文书说理的样式。